关于学校税务登记和开户行名称变更的通知
各单位:
学校于2021年3月10日完成了税务登记和开户行名称的变更工作,自3月11号起开具发票名头和开户行名称应为“长春人文学院”,纳税人识别号和开户行账号不变。3月11号前原校名开具的发票仍然有效,请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尽快做好报销处理。
示例如下。
财务处
上一条:关于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功能升级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学校更名后相关行政事务安排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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